学生工作部(处)
                                      学通字(2021)17号         
                   关于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学生情感、家庭突发变故、校园贷、就业压力等问题是引发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与矛盾化解工作,特别是学生心理危机隐患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危机隐患排查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主要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寝室长等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疑似心理问题、存在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1、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不明原因经常旷课、缺寝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3、迷恋上网、酗酒、赌博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4、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5、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恋爱)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8、性格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因其他各种原因,如家庭不和睦、价值观冲突、性困扰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前期心理普查被列为关注对象,以及因心理问题休学到期复学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由排查教师独立完成,排查要覆盖全体学生,认真填报《贵阳学院心理危机高危个体排查汇总表(2021年9月)》,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教学院要安排相关老师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2、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排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院由老师将《贵阳学院心理危机高危个体排查汇总表(2021年9月)》于9月30日下午4:30前交贵阳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祝和芬老师处。(明理楼411办公室)
 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对各教学院上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约谈、鉴别,并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4日